六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设计 、设备可靠、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运行和管理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向外排放的,经监测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废玻璃、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设计、污水、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制定本技术政策。资源化 、无害化的原则 ,
三、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五、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1.5 应按照减量化、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应用新工艺、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
七、收集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适度规模、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填埋气体。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在坚持因地制宜、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建设、炉渣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有条件的地区,以减少热污染。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
四 、
二、 5.9 填埋终止后,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焚烧、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散落和滴漏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